韩国大法院29日对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进行最终宣判。在判决中,大法院驳回对朴槿惠和崔顺实的二审判决结果,并裁定应继续对李在镕相关的贿赂案件进行更一步审查。 法院认为,“亲信干政”案在一审二审中,存在程序问题,嫌疑人各项嫌疑等应分别进行审理宣判,故作出发回重审的决定。《公职选举法》规定,适用于总统等公职人员的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相关的受贿嫌疑应与其他犯罪嫌疑区分后审判,公职人员的受贿罪涉及限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须另加分离后宣判。此前,韩国法院二审判决现年67岁的朴槿惠有期徒刑25年、罚金200亿韩元(约合1.16亿元人民币)。 2016年10月底,朴槿惠闺蜜崔顺实干涉国政事件被媒体曝光,引发巨大舆论波澜。2017年3月,朴槿惠被弹劾下台,不久后被捕。韩国检方以18向罪名向法院起诉朴槿惠,其中包括滥用职权、索贿、渎职等,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也卷入其中,遭逮捕并被起诉。 2018年8月,首尔上诉法院判处朴槿惠25年有期徒刑,罪名是与崔顺实合谋强迫包括三星在内的当地企业集团向崔顺实控制下的两个非营利性基金会捐赠数百亿韩元。崔顺实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但在2018年2月,上诉法院驳回了对李在镕的大部分关键贿赂指控后,后者获释,并获得缓期执行资格。按照韩国法律规定,只有在判处最高三年监禁以下的情况时,被告才有可能获得缓刑。 2018年4月,朴槿惠“亲信干政”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处其2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8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06亿元)。2018年8月,“亲信干政”案二审宣判,法院判处朴槿惠2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8亿元)。崔顺实获刑20年,李在镕获刑2年零6个月,缓刑4年,当庭获释。 “亲信干政”案庭审于2019年6月结束,大法院原计划在本月内做出判决,在拟写判决书过程中有部分大法官提出新的异议,但大法官们认为分歧没有达到需要重启庭审的程度,最终决定如期审判。除了“亲信干政”案,朴槿惠还涉及另外2起诉讼,干涉选举案(有期徒刑2年)和国情院受贿案(有期徒刑5年),其中,干涉选举案已经结案,国情院受贿案仍在上诉阶段。 就大法院审判结果,三星电子当天发布公文称,就案件造成的影响向国民道歉,今后集团将努力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切实履行企业责任。三星电子方面还表示,近年来国内外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多,面临重重困难,集团希望能得到更多支持鼓励,以克服当下危机,为国家经济做出更大贡献。 ——文章来源于亚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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